时间: 2024-08-01 20:06:19 | 作者: 安博体育入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1,292,931,059.73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由于公司2021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因此拟定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广泛征集资金存储放置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共计789,913,667.36元,减少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9,658,960.20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40万元(含74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获得政府财政扶持共计19,025,895.91元。金额明细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上述财政扶持资金将计入公司2021年营业外收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前期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已有转股情况,公司拟对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详细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公开发行了38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这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0年10月26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这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4月20日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累计转股15,994股,公司总股本由580,052,866股增加至580,068,860股,对应章程条款修改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具体事宜。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蔡冠华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蔡冠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其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后将在公司负责战略研究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蔡冠华先生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正式生效。
蔡冠华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信息公开披露、公司治理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发挥了及其重要的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蔡冠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22年4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指定公司副总裁全巍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同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法律法规,指定公司副总裁全巍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期不超过三个月。公司将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144起案件已结案;405起案件处于审理阶段(包括一审、二审或仲裁阶段)
●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鉴于公司被诉大部分案件尚未结案,公司暂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
由于公司持有的部分恒大商业承兑汇票逾期未兑付,同时恒大的应收款回款情况出现大面积恶化,导致公司面临流动性问题,部分合作方的工程款、建材货款公司未能及时偿付,同时部分恒大票据持有人以票据追索权纠纷为由,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全筑木业有限公司、上海全筑装饰有限公司等)提起了诉讼(仲裁),导致公司近期陆续出现大量被诉案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对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近12个月内累计被诉(仲裁)事项做了整理统计,诉讼(仲裁)金额合计约37,893.54万元。涉案金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案件情况详见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原告:重庆苏东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慈溪市津鸿贸易有限公司、上海修雅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安丘荣富农产品有限公司等
被告: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全品室内装饰配套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全筑装饰有限公司、上海全筑木业有限公司等
受理法院: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慈溪市人民法院、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山东潍坊安丘市人民法院等
原告方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提起诉讼,原告方请求判令:(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商业承兑汇票金额合计7202.70万元;(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延迟付款利息;(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
原告:江苏慧居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湘潭华润建设有限公司、上海锐智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吉事达建材科技启东有限公司等
受理法院: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等
原告方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原告方请求判令:(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合计12,266.78万元;(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延迟付款利息;(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
原告:杭州宝铭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雅拓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凯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上海嘉粤建材有限公司等
受理法院: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等
原告方因买卖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原告方请求判令:(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建材货款合计10,863.51万元;(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延迟付款利息;(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
原告方因保理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原告方请求判令:(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应收账款合计5,443.85万元;(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延迟付款利息;(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
受理机构:上海市徐汇区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中卫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启东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等
申请人因劳务纠纷申请仲裁,申请人请求裁令:(1)请求裁令被申请人支付工资、劳务报酬等合计1,152.71万元;(2)请求裁令被申请人支付利息;(3)请求裁令被申请人承担仲裁费用。
原告:武汉凰超家具有限公司、杭州雅阁斯钢结构有限公司、上海柏涛木业有限公司等
受理法院: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等
原告方因服务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等原因提起诉讼,原告方请求判令:(1)请求判令被告拖欠租金、承揽价款等合计963.99万元;(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延迟付款利息;(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
鉴于本次披露的诉讼案件中大部分尚未结案,目前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相关案件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同时将加强与相关方沟通与协商,妥善解决诉讼事项,保持公司平稳运行。
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担保金额:担保预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07亿元(含28.07亿元)
2022年4月29日,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和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做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证公司和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和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融资业务预计提供总额不超过28.07亿元的担保(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等事项),其中:为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公司预计做担保的总额为9.2亿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预计做担保的总额为18.87亿元。在上述担保计划范围内,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1、董事会在上述担保事项范围内,对上述公司申请的授信、借款等担保额度进行审批;
2、公司董事长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并签署有关规定法律文件,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担保金额、担保期间及担保方式等。
本次预计担保事项有效期为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明细如下: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建筑装潢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专业设计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施工;城市绿化管理;土石方工程项目施工;普通机械设施安装服务;家具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经营范围:从事节能技术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建筑幕墙工程、金属门窗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防水工程、防腐保温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环保工程、机电设施安装工程,合同能源管理,木业作业、石制作业、油漆作业、脚手架作业、焊接作业、钣金作业,建筑设施安装,设计和生产建筑门窗、建筑幕墙、金属材料、金属制品,建筑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与转让,计算机网络工程,贸易经纪与代理,物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经营范围: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建筑幕墙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园林古建筑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机电设施安装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水暖电安装建设工程作业,建筑装饰建设工程专项设计,幕墙建设工程专项设计,风景园林建设工程专项设计,绿化养护,清洁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展览展示服务,婚庆礼仪服务,商务信息咨询,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计算机网络科技、计算机信息科技专业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建筑装饰材料、卫生洁具、陶瓷制品、体育用品、家用电器、酒店用品、音响设备、日用百货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建筑装潢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家具、家居用品租赁,销售家具、木制品、机电设备、暖通设备、公共安全防范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经营范围:建筑装潢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室内装潢、设计,花卉盆景,针纺织品、工艺美术品(除金银)、百货、五金交电、电器机械及器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经营范围: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针纺织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经营范围:家具制造、安装、销售;建材、家用电器销售,木制品制造,室内装潢及设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交流、技术推广;销售花卉、针纺织品、工艺美术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百货、五金产品、电器设备、机械设备。(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注册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长沙镇洋口港综合商务大厦(如东县长沙镇港城村九组)
4、经营范围: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建筑塑钢门窗工程、建筑防水工程、防腐保温工程、金属门窗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环保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合同能源管理;木业作业;石制作业;油漆作业;脚手架作业;焊接作业;钣金作业;建筑设备安装(除特种设备);设计和生产建筑门窗、建筑幕墙、金属材料、金属制作的产品;建筑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与转让;计算机网络工程设计、施工;贸易经纪与代理;物业管理;从事节能技术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水暖电安装建设工程作业,旅游咨询,建筑装饰材料,木制品,卫生洁具,五金交电,家用电器的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经营范围:环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建筑材料的销售,风景园林建设工程施工,绿化养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经营范围:家具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从事家具的批发以及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公司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含全资子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和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是在其偿债能力、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作出的决定。本次担保符合公司的利益,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本次担保是为公司和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不会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影响。本次担保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11,840万元(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第三方做担保的情形),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7.83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30,8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6.01%;无逾期担保情况。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经营资金的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总支用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包含流动资金贷款、商业票据融资额度、银行承兑汇票融资额度、银行保函额度、供应链融资额度、国内信用证额度、固定资产贷款额度、应收账款保理、委托贷款、融资租赁贷款、企业并购贷款、贷款展期等。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同议案时止。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范围内办理授信额度的申请、合同的签署等相关事宜。
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部分资产存在减值的情形,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公司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共计789,913,667.36元,减少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9,658,960.20元。
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时,程序合法。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了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李福刚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福刚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的职务,其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李福刚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正式生效。
李福刚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李福刚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陈卫连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陈卫连,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出生,本科学历,非执业注册会计师。2011年4月至2015年4月,任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5年4月至2016年11月,任上海中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6年12月至2020年12月,任上海飞尔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高级财务经理;2020年12月至2022年4月,任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财务经理。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将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40万元(含74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40万元(含74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7月28日,公司收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50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500万股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17,361,111股,发行价格为2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99,999,996.80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律师费用、验资费用等)11,64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8,359,996.8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众会验字【2016】第5840号)。 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71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840,000.00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84,000,000.00元,期限为6年。此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8,679,245.28元(不含税金额),其他发行费用1,676,792.46元(不含税金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3,643,962.2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4月24日全部到位,众华所已进行审验,并出具了《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众会验字【2020】第3906号)。
根据《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使用计划,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下列项目:
2020年7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700万元(含57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0年8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0年12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含35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8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目前,上述募集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12月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目前,上述募集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0年10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6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募集资金已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5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募集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5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募集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10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6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募集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决定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40万元(含74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对资金需求的情况,逐笔归还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交易。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2、上述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及审批程序,董事会召开的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都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40万元(含74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赞同公司使用不超过740万元(含74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海通证券保荐代表人查阅了相关会议记录,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特别提醒: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保护股东、股东代理人和其他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减少人员聚集,降低公共卫生防控压力,减少个人感染风险,建议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关注防疫政策变化,优先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4、临2022-025)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出席会议本人的身 份证、法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 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手续。
2、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亦可发送电子邮件至公司指定邮箱进行登记(登记邮箱:。在电子邮件中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线款所列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时间:现场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2022年5月23日 13:30-13:50期间至登记地点完成现场登记;拟通过电子邮件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2022年5月22日17:00前发送邮件至公司指定邮箱进行登记(登记邮箱:.cn),逾期不再办理登记。
3、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30分钟持相关股东登记资料原件进行现场登记后入场,会议召开当天13:50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会议的股东登记。
4、若根据防疫政策要求,无法在现场召开股东大会,公司将设置线上参会方式。如律师因疫情影响无法现场参会的,将采取视频等方式见证股东大会。公司将向登记成功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供线上参会的接入方式,请获取会议接入方式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勿向其他第三人分享接入信息。未在规定登记时间之前完成参会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通过线上参会方式接入本次会议,但仍可利用互联网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至5月24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业绩和经营情况,公司拟于2022年5月25日下午16:00-17:00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业绩说明会通过网络直播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并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于2022年5月25日(星期三)下午16:00-17:0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以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5月25日(星期三)下午 16:00-17:00,利用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至5月24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入资产的人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的人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网站()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